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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假“信用证书”!这家企业1200元买“诚信牌子”被罚1.5万

近日,自贡市沿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某室内装饰公司内醒目位置悬挂有“2016年度家居装饰设计大赛最具设计品位奖”、“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工程奖”、“全国住宅装饰装修优秀企业 ”、“3·15放心消费诚信会员单位”、“中国绿色环保产品”等内容的7块牌匾,经营者现场均不能提供相关的官方证明材料。随后,执法人员展开了牌匾来源的调查。经查,上述7块牌匾都是今年1月当事人以1200元的价格从上门推销的人员手中购买的。执法人员通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上述奖牌涉及到的“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中心”、“中国绿色品牌管理推广中心”、“四川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3·15系统工程建设办公室”、“中国产品质量调查评价中心”、“中国名优精品选购指导委员会”等评定机构均为虚构的评定机构。该装饰公司虚构荣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误导了消费者,同时造成了市场混淆,破坏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沿滩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信用评价 时间:2024-11-19 10:53:41.0

我要办理AAA信用证书,如何选择靠谱机构?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众多企业都会积极办理的一项资质。市面上卖信用证书的机构有很多,证书名目也看得人眼花缭乱,但如果不小心选择了非正规机构的服务,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在这里要提醒所有企业,一定要选择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为什么呢?(1)央行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受央行监管。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征信业管理部门。国家对企业征信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符合一定的准入条件的机构才能获得备案资质。也就是说,这类机构的经营行为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视野的,如有违规,是要被处罚的。(2)许多招标项目中明确要求企业的3A认证需由第三方机构办理。所以,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是最权威的。 截止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共136家,统称“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还有20家左右的机构,由于各种原因,已经退出了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但仍有人打着这部分机构名义,在社会上宣传AAA认证。企业想要识别这类机构的真伪,也不难,只需查看其有无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证》即可。

信用评价 时间:2024-11-19 10:51:42.0

AAA信用评价,到底有什么用?

现在如果没有诚信的坚定基石,企业将难以得到发展,如何证明一家企业的诚信呢?这时信用评价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对企业而言,信用评价可以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尤其对招标企业而言,投标企业如能拥有一份"AAA等级证书”将是一个亮眼的加分项,就如同面试时求职者拥有学历、经验,有利于招标企业在茫茫商海中相中投标企业。1、国内很多招标项目都有设定关于企业信用评价证书的加分项,会加1-6分不等,其次,还能为各市场主体开辟专用的信用通道。2、投标企业不被招标方所熟悉,信用评价让招标方可以正确、充分了解企业的实力和财务状况,作为评标、定标参考依据。3、守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可以让自己脱颖而出。4、信用评价可以让招标单位避开雷区,有效解决由于信用不对称造成的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问题。5、信用评价结果对外公示,为公司起到宣传、更好塑造企业形象等作用。6、信用等级证书是用于融资贷款的资格证明。需要信用等级评价证书,请点这里,人民银行备案征信机构将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信用评价 时间:2024-11-19 10:51:12.0

最新!一批“企业评价”“认证”非法社会组织公布

近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公布2023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通过梳理发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益或互益的名义,扛着国家战略的旗号,标榜着社会组织的身份,尤其伪造国字号、甚至是国际性组织的身份,弄虚作假,坑蒙拐骗,招摇生事,肆意糟践广大公众的信任,刻意玷污社会组织、社会公益事业的形象。“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其中,近年来甚至出现了一大批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以“评级、认证”“咨询、代理”“授牌、颁证”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如活动场所、负责人等),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一、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此前,对外颁发“中国3.15诚信企业”“全国消费者放心满意品牌”“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荣誉证书的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被民政部曝光为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当然,这仅仅是一个缩影,近年来还出现了诸如中国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品牌质量发展管理中心等众多非法社会组织招摇撞骗。二、“李鬼”为何屡禁不绝非法社会组织非常狡猾,绞尽脑汁用各种方式让人信任其“真实性”和“权威性”,其呈现出几个明显特征。一是名称让人真假难辨。很多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等名头,有的在名称上与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仅一字之差,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社会公众难辨真假。二是活动领域“蹭热点”。非法社会组织善于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热点,吸引眼球。三是组织形式“品种繁多”。非法社会组织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令人防不胜防。四是包装宣传“高大上”。有些非法社会组织特意在党政机关办公地附近或附属场所租用办公场地,有的拉拢一些退休党政干部或社会名人“站台”“代言”,有的找各种媒体为自己进行宣传“贴金”,用各种手法增加其“可信度”。五是用合法外衣做掩护。有的非法社会组织千方百计“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有的与合法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活动;有的想方设法成为事业单位的下设机构,鱼目混珠。非法社会组织为何“打而不死”“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其成立与组织活动成本低、收益高。比如,针对“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以及“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仅仅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由于大多数非法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活动,没有固定线下场所,违法成本非常低。一旦其非法目的达到或被曝光后,相关人员就立即销毁证据、逃之夭夭。另一方面是治理非法社会组织的现行法律供给不足,除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之外,主要是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缺乏高位阶的社会组织法。面对这样的非法社会组织,需要社会各方齐同发力,常态化公示“曝光”只是第一步,非法社会组织的治理仍要加大打击力度,实施强有力的监管,防止其卷土重来。(来源:民政部、源点credit)

信用评价 时间:2023-05-25 17:58:02.0